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绥化市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嫩平原的呼兰河流域,其地域轮廊犹如在松花江、嫩江汇合的江段上跃向小兴安岭西麓的一条鲤鱼,其头朝东北,尾在西南,斜卧在塞北的松嫩平原上。地理位置处于东经124°53′—-128°35′,北纬45°10′—–48°05′51″。北部由东向西依次与逊克县、北安市、拜泉县、依安县接壤;西部由北向南依次与林甸县、大庆市毗邻;南部由西向东依次与肇州县、肇源县、双城市相连;东部和东南部由北向南依次与伊春市、铁力市、通河县、木兰县、巴彦县、呼兰县和哈尔滨市交界。 绥化市域旅游资源包括两大景系:自然景系和人文景系,根据《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中的分类体系,绥化市旅游资源共有六大类:其中古迹与建筑类包括肇东的金代遗址八里城、海伦的三圣宫、海北镇的天主教堂、望奎的林枫故居、安达的731遗址。休闲求知健身类包括兰西的河口旅游区、青冈的王子洋度假村、绥化的人民公园。水域风光类包括庆安的柳河水库、海伦的东方红水库、安达的东湖湿地。地文景观类包括绥棱的阁山、绥棱白马石、望奎的庙山。生物景观类包括望奎的西洼荒自然保护区。构物类包括庆安的大米、青冈的王子洋矿泉水、海伦的剪纸。